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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1997年第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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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czj.sh.gov.cn/zys_8908/zcfg_8983/zcfb_8985/gkgl_8991/gjzw/20070112/0017-155600.html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1997年第4号
发文日期: 2007-01-12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1997年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现就发行1997年无记名(一期)国债(1997年第3号国债)公告如下:
一、1997年无记名(一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代码为CGSMM9703-2303-000501)计划发行票面总额400亿元,从1997年5月1日开始发行,5月31日结束。
二、本期国债期限三年,票面年利率为9.18%,从1997年5月1日开始计息,2000年5月1日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
三、本期国债券面面额分为100元、1000元、5000元三种。
四、本期国债不记名、不挂失,发行期结束后即可上市流通。
五、本期国债由各银行储蓄网点、财政部门国债服务部及国债一级自营商面向社会公开销售。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997年4月15日

和本篇法规有关联法规:
1: 关于1997年无记名(一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
2: 关于商业银行办理1997年无记名(一期)国债券面存管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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