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2051
  • Tax100会员 33514
查看: 162|回复: 0

[财政部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力产品征收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34259
2020-12-27 10:42: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czj.sh.gov.cn/zys_8908/zcfg_8983/zcfb_8985/sszc_8998/20060907/0017-165861.html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力产品征收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6-09-07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力产品征收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便于电力行业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兼顾发,供电企业所在地的经济利益,我局结合电力行业的生产,销售特点和现行核算体制,于今年3月制定了<电力产品征收增值税的具体规定>。对独立核算的电力公司所属电力企业生产销售的电力产品,在征收增值税时采用在发电和供电环节分别预征,由电力公司统一结算的办法。这个办法基本解决了电力行业征收增值税问题,但由于各地情况不一,有些地区反映,目前供电环节预征率偏低,造成部分供电环节收入大量转移到省电力公司所在地的情况。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意见,各地如需调整预征率的,可由省级国家税务局根据本地实际提出意见后报国家税务总局核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