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524
  • Tax100会员 33538
查看: 223|回复: 0

[财政部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银首饰消费税减按5%征收的通知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34259
2020-12-26 10:45: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czj.sh.gov.cn/zys_8908/zcfg_8983/zcfb_8985/sszc_8998/20060906/0017-165090.html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银首饰消费税减按5%征收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6-09-06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银首饰消费税减按5%征收的通知


经国务院批准,金银首饰消费税由10%的税率减按5%的税率征收.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减按5%征收消费税的范围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
二,不在上述范围内的应税首饰仍按1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三,本规定从1994年1月1日起执行,已经多征的税款予以退还.
请各地遵照执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