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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政策]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新余学院与阿里云等合作举办大数据应用学院收费标准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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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6 10:45: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jxf.jiangxi.gov.cn/art/2018/11/1/art_39218_2531423.html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新余学院与阿里云等合作举办大数据应用学院收费标准的复函》
发文日期: 2018-11-0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新余学院与阿里云等合作举办大数据应用学院收费标准的复函》


   赣发改收费〔2018〕620号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新余学院与阿里云等合作举办大数据应用学院收费标准的复函.pdf(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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