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975
  • Tax100会员 33576
查看: 242|回复: 0

[财政部政策]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煤炭进口关税的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1782
2020-12-26 10: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jxf.jiangxi.gov.cn/art/2014/10/11/art_39218_2531539.html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煤炭进口关税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4-10-1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煤炭进口关税的通知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0月15日起,取消无烟煤(税号:27011100)、炼焦煤(税号:27011210)、炼焦煤以外的其他烟煤(税号:27011290)、其他煤(税号:27011900)、煤球等燃料(税号:27012000)的零进口暂定税率,分别恢复实施3%、3%、6%、5%、5%的最惠国税率。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4年10月8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