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新旧中小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省直有关单位,设区市财政局:
修订后的《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28号)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促进新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财政部制定了《新旧中小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财会〔2014〕5号),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
附件:新旧中小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江西省财政厅
2014年2月14日
附件下载:赣财会〔2014〕17号附件 .se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