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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新姿势”,你学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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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6 09:55: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六安税务
标题: 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新姿势”,你学会了吗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MTkxMjcxMw==&mid=2649852434&idx=1&sn=e1bf4002927c410d6fa013c60b723614&chksm=88700574bf078c6210b99574465eacf58aa4a0ba9a696394bb72d516a4e343020d1521febbbe#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12-25
二维码: -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后,
城镇土地使用税如何申报?
一起来学习吧!
01
第一步 登陆安徽省电子税务局

第二步 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

02
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基本信息,选 择税款属期,勾选“城镇土地使用税”,点击“下一步”即可申报。无税源信息的,点击“税源采集”,进入税源信息采集模块。

进入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基本信息界面后,点击“新增土地”,录入相关土地信息。

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注意:土地基本信息的填报务必准确具体)

填写完毕后保存即可。

03
填报保存后回到信息报告页面,可以发现已经生成新的土地信息了。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土地信息进行维护。

点击“维护应税明细”,选择土地等级,并填写占用土地面积。

检查无误后点击保存,确认后点击确定。

04
税源信息采集完毕后,回到申报界面,选择对应的税款属期,勾选需要申报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点击“下一步”。

检查申报信息,无误后点击申报。

申报成功

以上就是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申报方法,你学会了吗?

编辑:崔 浩 潘哓
审核:刘能付 王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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