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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课堂 | 抵押的房产可以不解除抵押直接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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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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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5 21:35: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青海税务
标题: 普法课堂 | 抵押的房产可以不解除抵押直接办理过户!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0NTc2MDM3OQ==&mid=2247517286&idx=6&sn=b356980bf88ee8e9ef60d42c6b3e832f&chksm=fb653172cc12b864d69f568c27db39ca8e9c4c9d93088419117835e4874bf4a2231c2be4122c#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12-25
二维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房产,作为中国家庭中最重要的财富,民法典对房产中的买卖、租赁、抵押、居住、物业管理、小区治理等都做出了全面的规定,小编汇总了民法典中涉及到房屋买卖问题如下:
一、房产占用土地的剩余土地使用年限;
二、已经抵押的房屋,可以不解除抵押直接办理过户;
三、购买前必须查明房产的居住权;
四、买房绕开中介,想省钱“跳单”,难!
跟您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一定要注意!

感谢您抽出 · 来阅读此文


来源:青海普法
核稿:赵瑾
编辑: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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