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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之后,是否还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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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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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5 20:35: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新疆税务
标题: 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之后,是否还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0NTA2MjczOQ==&mid=2247527987&idx=4&sn=3abc46b333ae322876d6485dea592964&chksm=fb70840fcc070d197292abd9124826d63d35fee68213eeb3dca2200b4694bc034bfd5e1df05c#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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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答
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准备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请问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之后,是否还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3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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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设计:新疆税务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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