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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岛免税店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发生变更,免税政策资格期限届满或被撤销离岛免税经营资格的,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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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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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5 18:40: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陕西税务
标题: 离岛免税店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发生变更,免税政策资格期限届满或被撤销离岛免税经营资格的,应如何处理?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MDUwMzMxOA==&mid=2651434000&idx=3&sn=ec487512269ccaf2c27d6d834c7a19e0&chksm=8bf7ade9bc8024ff9f2dfb91302f64ffc5b71c5769316f4f3cb5944b6f9be0f55300d7d45f30#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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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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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岛免税店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发生变更,免税政策资格期限届满或被撤销离岛免税经营资格的,应如何处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海南离岛免税店销售离岛免税商品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6号)规定,第四条?离岛免税店按本办法第三条第一项提交报告的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在次月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
离岛免税店实施离岛免税政策资格期限届满或被撤销离岛免税经营资格的,应于期限届满或被撤销资格后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有关情况。
第十条?本办法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编辑:郭星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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