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026
  • Tax100会员 33586
查看: 162|回复: 0

[财政部政策] 关于对赣南师范学院与加拿大麦瑞·维多伦学院合作举办学前教育专科教育项目收费标准的批复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1782
2020-12-25 10:33: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jxf.jiangxi.gov.cn/art/2012/8/29/art_39218_2531794.html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关于对赣南师范学院与加拿大麦瑞·维多伦学院合作举办学前教育专科教育项目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文日期: 2012-08-29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关于对赣南师范学院与加拿大麦瑞·维多伦学院合作举办学前教育专科教育项目收费标准的批复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请核准赣南师范学院与加拿大麦瑞.维多伦学院合作举行学前教育专科教育项目收费标准的函》(赣教财字[2012]55号)收悉。根据你厅《关于同意赣南师范学院与加拿大麦瑞.维多伦学院合作举行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教育项目的批复函》(赣教外字[2012]84号),同意赣南师范学院与加拿大麦瑞.维多伦学院合作举行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学历教育项目。从2012年开始招生至2016年,共五期,每期招生100人,列入本年度该校专科统招计划。学生在完成学院的学习计划后,成绩合格者,获得赣南师范学院与加拿大麦瑞.维多伦学院颁发专科学历毕业证书。
经研究,并参照同类性质合作办学收费标准,核定赣南师范学院与加拿大麦瑞.维多伦学院合作举行学前教育专科学历教育项目学习收费标准:即每生每学年11000元;
住宿费;按省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联合下发的(赣教财字[2002]146号)文件执行。
上述收费自2012年秋季开学方可执行,接文后,到当地价格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收费收入缴入当地财政专户,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学校收费票据。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江西省发改委 江西省财政厅
二○一二年八月十七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