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737
  • Tax100会员 33584
查看: 160|回复: 0

[财政部政策]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的通知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34259
2020-12-25 10: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czj.sh.gov.cn/zys_8908/zcfg_8983/zcfb_8985/sszc_8998/20060221/0017-159864.html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6-02-2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的通知


市财税三分局、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5]1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五年二月三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

财税[2005]11号

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国务院批准,决定从2005年1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l‰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