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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政策] 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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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jxf.jiangxi.gov.cn/art/2010/4/30/art_39218_2532000.html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0-04-3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各设区市财政局、建设局(规划局、建委):
现将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财办建[2010]29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相关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请设区市财政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2010年5月11日前,将审查后的示范项目申请报告、申报书(含电子文档)以及申请文件(附资金申请汇总表)联合报送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处。同时,请在申请文件中将2009年本辖区内示范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予以详述。
二、请各申报单位和设区市财政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并确保网上申报内容与纸质申报材料一致(登入网站http://www.chinaeeb.gov.cn申报)。
附件: 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doc(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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