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21
  • Tax100会员 33586
查看: 156|回复: 0

[财政部政策] 关于调整外商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业务营业税征税办法的通知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34259
2020-12-24 10: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czj.sh.gov.cn/zys_8908/zcfg_8983/zcfb_8985/sszc_8998/20050622/0017-160565.html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关于调整外商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业务营业税征税办法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5-06-22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关于调整外商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业务营业税征税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为规范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下简称外商企业)承接本市建筑安装业务的营业税征收,经研究,自2005年1月1日起,外商企业承接本市建筑安装业务的,统一调整为按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由工程总包人扣缴分包、转包人营业税”的办法征收建筑业营业税,具体按《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对建筑安装业务实行由总包人代扣代缴分包、转包项目营业税的具体实施办法》(沪税政一[1994]44号)的规定执行。
对外商企业承接的在建工程项目,在2004年12月底前完成的工作量,仍按原征税办法缴纳营业税;对2005年1月1日后完成的在建工程的建安工作量,统一由总包人代扣代缴分包、转包人的建筑业营业税。
请各分局抓紧,做好征收办法改变后的各项管理和衔接工作。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