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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政策]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工本费〈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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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jxf.jiangxi.gov.cn/art/2008/9/23/art_39218_2532103.html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工本费〈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8-09-23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工本费〈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省公安厅,各设区市财政局、发改委(物价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工本费〈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8]3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工本费〈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八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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