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江西省2008年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管理办法》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农业(畜牧水产)局:
为支持基层动物防疫工作,合理有效使用好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根据《农业部关于加强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农医发[2008]14号)和《财政部关于拨付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的通知》(财农[2008]67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订了《江西省2008年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现予下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 江西省2008年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管理办法.doc(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二OO八年六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