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批复合肥师范学院处置资产的函
财资函〔2019〕19号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合肥师范学院申请报废处置三孝口校区立体停车场的函》(皖教秘财〔2018〕37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鉴于合肥师范学院提供的材料反映,2011年建成现已闲置不用的立体停车场存在安全隐患,运营成本过大、亏损严重,且两次进行托管招标均流标的实际情况,同意对该处停车场(账面原值约212.7576万元)进行报废处置。
二、上述资产由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公开处置。
三、请你厅督促合肥师范学院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将资产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省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按照现行财务管理规定,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处置工作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将处置结果报省财政厅备案。
安徽省财政厅
2019年1月4日
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项目信息公开表(审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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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名称:房屋构筑物(立体停车场)
所在地:安徽合肥
账面原值:212.75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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