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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政策]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 财资函〔2019〕19号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批复合肥师范学院处置资产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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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3 10: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czt.ah.gov.cn/public/7041/140044741.html
发文单位: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
文件编号: 财资函〔2019〕19号
文件名: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 财资函〔2019〕19号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批复合肥师范学院处置资产的函
发文日期: 2019-06-28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批复合肥师范学院处置资产的函
财资函〔2019〕19号


财资函201919


教育厅
你厅《关于合肥师范学院申请报废处置三孝口校区立体停车场的函》(皖教秘财201837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鉴于合肥师范学院提供的材料反映,2011年建成现已闲置不用的立体停车场存在安全隐患,运营成本过大、亏损严重,且两次进行托管招标均流标的实际情况,同意对该处停车场(账面原值约212.7576万元)进行报废处置。
二、上述资产由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公开处置
三、你厅督促合肥师范学院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将资产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省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按照现行财务管理规定,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处置工作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将处置结果报省财政厅备案

安徽省财政厅
201914

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项目信息公开表(审批信息)
  

资产处置

项目名称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批复合肥师范学院

处置资产的函


资产占有单位

合肥师范学院

资产占有单

位主管部门

省教育厅

审批部门

省财政厅

批复文件

名称

皖财资函〔201919


产处置

政策依据


财资〔2009392





资产主要信息

资产名称:房屋构筑物(立体停车场)
所在地:安徽合肥
账面原值:212.7576万元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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