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省委机关文印中心处置资产的函
皖财资函〔2019〕170号
省委办公厅:
你厅《关于省委机关文印中心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函复如下:
一、参照《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规定的折旧年限,同意省委机关文印中心对2006年购置的1台方正印捷数码印刷机(账面原值224万元)进行报废处置。
二、上述资产处置事宜由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公开处置。
三、请你厅督促省委机关文印中心依法依规做好资产处置工作,资产处置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及时、足额上缴省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根据现行财务管理规定,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处置工作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将处置结果报省财政厅备案。
安徽省财政厅
2019年5月24日
附件1:
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处置项目信息公开表(审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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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资〔2009〕3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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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名称:数码印刷机
所在地:合肥市
账面原值:2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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