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革完善自治区对县财政体制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解读方案
一﹑解读形式
通过政府网站(政府门户网站或部门网站)政策问答等形式进行解读,同时按要求主动公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自治区对县财政体制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解读渠道
通过政府网站(政府门户网站或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解读。
三、解读材料
(一)出台《实施意见》的背景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71号)、《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决定》(桂发〔2017〕16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和完善自治区对市县转移支付制度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5〕46号)等文件精神,充分调动设区市、县(含县级市,以下统称县)当家理财积极性,有效发挥财政体制对经济转型升级和民生改善的引导和保障作用,更好地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在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精神,参考兄弟省(区)经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是即2011年广西全面实行财政直管县以来,自治区与市、县财政体制关系的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旨在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分类促进县域经济加快发展
(二)目前自治区直管县财政体制存在哪些问题?
广西自2011年全面推行自治区直管县财政体制以来,有效缓解了县级财政困难,减轻了设区市的财政负担,有效解决了县(市)拖欠工资等难题,确保了县(市)政权运转和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随着形势发展,自治区直管县财政体制在执行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自治区与设区市对县的管理衔接不够顺畅,自治区管理对象过多(74个县+14个设区市=88个),设区市对所辖县管理及监督责任弱化,积极性有待增强。二是政策过于强调平均公平,激励制约手段弱化。三是设区市对所辖县的财政扶持力度减弱,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不匹配。四是县域经济整体发展不强,与全国和周边省份相比差距较大。五是县域经济发展缺少排头兵,中心城市对周边县辐射和带动作用发挥不够,发展条件好的县发展不够快。当前广西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迫切需要突破体制机制障碍,促进发展,加快发展。财政在保吃饭的基础上,重点要强化财政体制对地方经济发展的引导和激励作用,研究加快发展的问题。因此,改革完善现行自治区对县财政体制十分迫切和必要。
(三)改革完善自治区对县财政体制的原则有哪些?
一是保持稳定,连续一贯的原则。确保现行财政体制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利益基本不变,促进设区市、县财政平稳运行。自治区对所有县在转移支付测算上按同一标准公平对待,确保原有财政分配格局的稳定性。二是目标导向,强化激励的原则。突出财政体制对地方经济发展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建立健全奖优罚劣机制,充分调动设区市、县发展积极性。注重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功能和带动能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支持发展条件好、优势突出地区率先发展,做大做强县域经济。三是明晰责任,强化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了自治区、设区市和县各自职责,强化设区市对县级财政的主体管理责任。
(四)改革完善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是建立分类管理机制,发挥中心城市带动作用。二是建立激励机制,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三是明晰职责,形成县域经济发展合力。
(五)如何建立分类管理机制,发挥中心城市带动作用?
为适应城镇化、工业化发展趋势,进一步发挥中心城市对毗邻县域的辐射带动作用,将部分自治区直管县改为设区市管理。划归市管的考虑:一是将中心城市周边的县划归市管,发挥中心城市作用,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培育经济大县强县。二是北部湾四市全部市管,有利于北部湾区域一体化以及实施国家确定的北部湾城市群规划。三是将下辖县份个数少的划归市管。调整后,南宁市、柳州市、北海市、钦州市和防城港市,全部实行市管县,桂林市的阳朔县、灵川县、永福县,梧州市的藤县,玉林市的北流市,百色市的田阳县、田东县、平果县也实行财政市管县,合计共有23个市管县,其余48个县仍实行自治区财政直管县。
(六)如何建立激励机制,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
为进一步激发设区市扶持所辖县发展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设区市在城市规划、项目布局、招商引资、地域毗邻管理等方面优势,增强设区市统筹区域发展能力和辐射功能,强化设区市对县的指导管理和带动发展,做大做强县域经济,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通过安排县域经济发展专项奖励资金,建立县税收收入增长奖励机制、市管县税收收入上划奖励机制、招商引资奖励机制、高新技术产业地方税收增量奖励机制、设区市扶持县发展奖励机制、税收收入增长与相关转移支付协调机制等,进一步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另外,对财政自给率和财政保障能力较低,但相关支出尤其是奖励性支出过高的,建立约束机制,防止养懒汉,依赖上级转移支付吃大锅饭的政策倾向。
(七)如何明晰职责,形成县域经济发展合力?
按照三个有利于:一是有利于更好地发挥自治区政策优势。二是有利于更好地发挥设区市贴近县、了解县的管理优势。三是有利于更好地激发县的自身优势,加快县域经济发展。进一步明确和强化自治区相关部门、设区市和县各自责任,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自治区相关部门:要主动适应自治区对县财政体制改革的要求,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机制,增强服务意识,鼓励、支持和帮助县级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发展,着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设区市:要加大对县的支持力度,加强对县财政日常的管理指导和监督检查,切实履行对县的主体管理责任。
县:要坚决克服“等、靠、要”的依赖思想,主动作为,大力培植财源,做大做强财政蛋糕,提高财政精细化管理水平,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优化支出结构,坚持厉行节约,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同时,要积极落实设区市在财政管理方面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