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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政策] 企业处 财企〔2019〕134号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废止《安徽省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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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czt.ah.gov.cn/public/7041/140036851.html
发文单位: 企业处
文件编号: 财企〔2019〕134号
文件名: 企业处 财企〔2019〕134号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废止《安徽省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9-02-18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企业处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废止《安徽省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企〔2019〕134号


财企〔2019〕134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
为促进我省电力资源优化配置,提高电力资源利用效率,我省于2016年设立了省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实施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鉴于国家于20174月取消了城市公用附加费,省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已无预算来源。经研究,《安徽省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151846号)从即日起废止。
特此通知。



安徽省财政厅
2019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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