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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政策] 税政条法处 财税法〔2018〕1710号 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公布2018年第二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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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2 10:24: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czt.ah.gov.cn/public/7041/140032111.html
发文单位: 税政条法处
文件编号: 财税法〔2018〕1710号
文件名: 税政条法处 财税法〔2018〕1710号 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公布2018年第二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告
发文日期: 2019-01-1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税政条法处
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公布2018年第二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告
财税法〔2018〕1710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民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各市、县(区)税务局: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安徽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程序的通告》(财税法〔2018〕351号)规定,现将经确认后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条件的安徽省2018年第二批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安徽省民政厅
2019年01月08日
安徽省2018年第二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xls(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安徽省2018年第二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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