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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政策]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 财资函〔2018〕366号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省财政厅处置资产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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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czt.ah.gov.cn/public/7041/140044391.html
发文单位: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
文件编号: 财资函〔2018〕366号
文件名: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 财资函〔2018〕366号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省财政厅处置资产的函
发文日期: 2018-09-14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省财政厅处置资产的函
财资函〔2018〕366号


财资函〔2018〕366号


省财政厅
《关于厅本级报废部分固定资产的函》(财办函〔2018〕34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鉴于你申请报废的一批资产,其中:197件办公设备(资产原值158.175万元)已到报废年限,无法正常使用;12件办公设备未到报废年限,但已损坏无法使用(资产原值5.1505万元),同意作报废处置。
二、上述资产处置事宜由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公开处置。
三、请你依法依规做好资产处置工作,资产处置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及时、足额上缴省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根据现行财务管理规定,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处置工作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将处置结果报省财政厅备案。

安徽省财政厅
2018年1121

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

  
项目信息公开表(审批信息)

  
  
  






  
  
  
  



  
  
  


  
  

  
资产处置

项目名称

报废处置一批办公设备
资产占有单位

省财政厅

资产占有单

位主管部门

省财政厅

审批部门

省财政厅

批复文件

名称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省财政厅处置资产的函


产处置

政策依据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资〔2009〕392号)



资产主要信息

资产名称:办公设备
所在地:合肥市
账面原值:163.32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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