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983
  • Tax100会员 33623
查看: 287|回复: 0

[财政部政策]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利彩票发行机构缴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34259
2020-12-22 10: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czj.sh.gov.cn/zys_8908/zcfg_8983/zcfb_8985/sszc_8998/20041028/0017-163590.html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利彩票发行机构缴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4-10-28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利彩票发行机构缴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利彩票发行机构缴纳企业所的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0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对税务登记问题作补充规定如下:
本市福利彩票发行机构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市尚未办理税务登记和今后新成立的福利彩票发行机构,应先到市税务局稽管处办理税收户管核准手续,然后到核准指定的税务分局具体办理税务登记事宜。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利彩票发行机构缴纳企业所的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9]100号

  
  为了扶持和发展国家福利事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关于部分行业、企业继续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7)38号]中规定,对社会福利有奖募捐的发行收入在1996年、1997年免征企业所得税,该规定已执行到期。现就彩票发行机构缴纳企业所的税的问题明确如下:
一、各级福利彩票发行机构,应依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7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65号]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申报缴纳企业所的税。
二、各级福利彩票发行机构的福利彩票发行收入,自2000年1月1日起,全额计征企业所得税。1998年度各地已计征企业所得税的,不在退库。
国家税务总局
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