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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自行购买的办公用品(网络路由器等)的费用经公司报销后是否扣缴个人所得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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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1 16:51: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个人使用(租赁)共享办公工位,使用租赁产生的费用经公司报销后,属于个人所得吗?需要扣缴个税吗?2、为了改善员工在家办公的环境,员工自行购买的办公用品(网络路由器等)的费用经公司报销后,属于个人所得吗?需要扣缴个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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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1 16:51: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认为,企业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办公环境和办公用品,属于正常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开支。在能够取得合规发票(公司抬头)的前提下,可以直接计入公司的营业费用,不属于向员工个人提供的福利,因此也无需考虑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如果无法取得合规票据(比如取得的发票是个人抬头),只要能够证明属于实报实销的支出而不是向员工提供现金补贴,只会影响企业所得税前费用的扣除而不会产生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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