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70
  • Tax100会员 33637
查看: 164|回复: 0

[财政部政策] 关于我市外商投资的先进技术企业和产品出口企业 年度考核不合格应退还税收等优惠的通知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34259
2020-12-21 10:27: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czj.sh.gov.cn/zys_8908/zcfg_8983/zcfb_8985/sszc_8998/20040317/0017-163978.html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关于我市外商投资的先进技术企业和产品出口企业 年度考核不合格应退还税收等优惠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4-03-17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关于我市外商投资的先进技术企业和产品出口企业 年度考核不合格应退还税收等优惠的通知


近接市外资委协字(95)第645号《关于上海市外商投资的先进技术企业和产品出口企业1994年度考核结果的通知》,我市外商投资的先进技术企业和产品出口企业(下称两类企业)1994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企业共有1056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凡1994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企业应退还1994年度已享受的“两类企业”的税收等优惠;凡因连续三次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原因被吊销其产品出口企业证书的企业,还应退还其已享受的“两类企业”的税收等优惠。现将这些企业的名单附后,诸各单位结合年度汇算清交,做好应纳税收的补征工作。
附件一: 考核不合格的产品出口企业(编者注:略)
附件二: 被吊销企业(编者注:略)
附件三: 考核不合格的先进技术企业(编者注: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