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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政策] 国库支付中心 财库函〔2016〕364号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非税收入用款计划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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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czt.ah.gov.cn/public/7041/140034631.html
发文单位: 国库支付中心
文件编号: 财库函〔2016〕364号
文件名: 国库支付中心 财库函〔2016〕364号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非税收入用款计划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6-11-15
政策解读: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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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支付中心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非税收入用款计划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财库函〔2016〕364号


省直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用款计划管理,确保预算单位非税收入资金及时使用,根据《安徽省省级国库集中支付用款计划管理规定》,经研究,对非税收入用款计划申报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调整范围为省本级以收定支的国库管理非税收入安排的基本支出,以及省属院校纳入集中支付的专户管理非税收入安排的基本支出。
二、申报时间
预算单位应根据用款需要和非税收入入库情况,于每月下旬在一体化系统填报下月基本支出用款计划,提交财政厅归口业务处审核。
三、有关要求
2017年1月起,非税收入基本支出用款计划申报按以上要求执行。预算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申请用款计划,尽可能保持支出用款计划与支出进度相一致。



安徽省财政厅

   201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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