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政条法处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安徽省2015年度及2016年度具有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财税法〔2016〕855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和《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财税法﹝2014﹞678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现将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公布如下:
一、2015年度获得免税资格
1.安徽津皖文化艺术中心
2.安徽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3.安徽省电线电缆商会
4.安徽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协会
5.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6.安徽省高等院校后勤协会
二、2016年获得免税资格
1.安徽省机动车辆检测协会
2.安徽省民营跨境电商协会
非营利组织从认定年度起,五年内享受非营利组织税收优惠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