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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政策] 对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的政策解读(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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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1 10:05: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对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的政策解读(2016年)


   
  1、扶持范围。法定劳动年龄内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
2、政策内涵。家政服务机构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120元的标准,为法定劳动年龄内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经注册地人社部门审核后,注册地财政部门按每人每年不高于6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由设区的市通过招标选定2家左右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具体实施办法由设区的市自行制定,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3、审批流程。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机构应向注册地人社部门申请法定劳动年龄内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并提供以下材料:从业人员与企业签订的劳务协议、《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商业保险机构出具的保险费收费发票和被保险人员名单复印件、家政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家政服务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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