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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诵读—《民法典》中的交通工具上,旅客可以不按照自己的座位号抢座霸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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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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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0 23:00: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贵州税务
标题: 民法典诵读—《民法典》中的交通工具上,旅客可以不按照自己的座位号抢座霸座吗?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NjYwMDU5MA==&mid=2652366870&idx=5&sn=7ad401db83dc0ec1218a159e3894153d&chksm=84bd8c77b3ca0561fa3c8dfd9c17918b4b01857941a289f0b48431355159d3edadfcd320993c#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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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与生活同行』
民法典诵读第十五期
交通工具上,旅客可以不按照自己的座位号抢座霸座吗?
为了维护正常的运输秩序,保护旅客的人身、财产安全,旅客和承运人都应当遵守客运合同中的义务。旅客除了应当支付票款外,还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此外,旅客携带行李应当符合约定的限量和品类要求,旅客对承运人为安全运输所作的合理安排应当积极协助和配合。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条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
编发:贵州税务
来源:安顺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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