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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2月社会保险费缴纳时间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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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0 22:35: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北京东城税务
标题: 关于12月社会保险费缴纳时间的提醒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OTE4MzQ3Mw==&mid=2654805592&idx=1&sn=b9319374c1e480602e3f18375f3d105b&chksm=80aa37c6b7ddbed0e6841d801e33fb46d18547b1b0ce7537640399101bfe520c04c68406c592#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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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2月社会保险费缴纳时间的提醒

尊敬的缴费人:
一、关于企业正常应缴费款
参保企业请于12月9日至25日向税务部门缴纳每月正常应缴费款。已签订《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的企业,可通过已安装的“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客户端”选择“税库银联网缴税”方式自行确认缴费,也可继续使用“银行批量扣款”方式完成缴费(12月扣款日为9日和21日)。请在此日期前,确保用于批扣的银行账户余额充足且能正常扣款。未签订《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或无法通过“税库银联网缴税”方式缴费的企业,应及时打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持该凭证至商业银行完成缴费。《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中的“税款限缴日期”若与征期不符,以征期为准。
二、关于企业补缴费款
参保企业在12月份办理社会保险费补缴业务时,请按下列渠道和时限进行办理。
社保(医保)经办窗口:12月1日至18日17时
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12月5日至20日17时
温馨提示:在人社渠道办理完补缴业务后,数据需经一段时间系统处理,参保企业才能通过“社保费客户端”或社保费税务征收窗口办理缴费事宜,请您耐心等待。请按照人社部门规定的限缴日期完成补缴数据的缴款。
三、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12月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于12月8日、18日组织各合作银行批量扣款,请确保用于缴费的银行账户有足额费款。12月9-17日、19-25日的工作日,中国农业银行、北京银行全市各网点均开通个人银行查询缴费业务(个人银行查询缴费业务请在当日15:00前办理)。开通个人查缴业务的银行支持现金和刷本行银行卡服务。
四、其他
2020年12月25日后,因系统升级,除定点医疗机构变更业务外,各项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暂停办理,恢复时间详见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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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东城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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