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411
  • Tax100会员 27969
查看: 236|回复: 0

[财政部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税〔2015〕57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1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10819
2020-12-20 10:32: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czt.ah.gov.cn/public/7041/140032561.html
发文单位: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文件编号: 财税〔2015〕57号
文件名: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税〔2015〕57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5-05-25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就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印花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中国铁路总公司组建时新启用(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免征印花税。
二、对中国铁路总公司在改革过程中通过控股、参股等与所属企业建立资本关系而增加的资金账簿资金免征印花税。
三、对中国铁路总公司承继的原以铁道部名义签订的尚未履行完的各类应税合同,改革后需要变更执行主体的,对仅改变执行主体、其余条款未作变动且改革前已经贴花的,不再贴花。
四、对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因铁路改革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予贴花。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5月25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