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556
  • Tax100会员 33650
查看: 196|回复: 0

[财政部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煤炭钢材水泥及船舶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34259
2020-12-20 10:2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czj.sh.gov.cn/zys_8908/zcfg_8983/zcfb_8985/sszc_8998/20040223/0017-164958.html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煤炭钢材水泥及船舶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4-02-23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煤炭钢材水泥及船舶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为增强煤炭,钢材,水泥及船舶等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缓解上述四个行业生产经营的困难,经国务院批准,决定适当调高煤炭等四类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煤炭出口退税率调为9%,煤炭的具体范围仍按财税字[1997]1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钢材出口退税率调为11%,但对列名企业销售到保税区"以产顶进"国产钢材的退税率仍按财税字[1998]53号文件执行;
水泥出口退税率调为11%;
船舶出口退税率调为14%.
二,本通知自1998年6月1日起执行,具体执行日期按"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上注明的海关离境日期为准.请遵照执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