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860
  • Tax100会员 33641
查看: 169|回复: 0

[财政部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福利彩票用作社会福利基金部分的发行收入征免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34259
2020-12-20 10:26: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czj.sh.gov.cn/zys_8908/zcfg_8983/zcfb_8985/sszc_8998/20040220/0017-164182.html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福利彩票用作社会福利基金部分的发行收入征免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4-02-2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福利彩票用作社会福利基金部分的发行收入征免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最近,一些地区反映福利彩票发行收入用作社会福利基金的部分是否征收所得税没有明确规定,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收取和交纳的各种价内外基金(资金、附加)和收费征免企业所得税等几个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22号)规定,各级福利彩票发行机构的福利彩票发行收入中用作社会福利基金,并纳入财政预算或预算外资金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部分,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福利彩票用于其他用途的其他发行收入,应依法征收企业所得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