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151
  • Tax100会员 33641
查看: 185|回复: 0

[财政部政策] 办公室 财购〔2013〕1612号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认定第1317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资格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1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10819
2020-12-20 10:25: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czt.ah.gov.cn/public/7041/140047951.html
发文单位: 办公室
文件编号: 财购〔2013〕1612号
文件名: 办公室 财购〔2013〕1612号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认定第1317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资格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3-10-23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认定第1317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资格的通知
财购〔2013〕1612号


各市、县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单位,有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令第61号)和《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财库〔2010〕133号)规定,我厅已完成对部分申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资格(第1317批)的审核及网上公示工作,现予以认定资格并颁发资格证书(名单见附件)。其代理业务范围是: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代理业务;政府采购咨询服务。
取得乙级资格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为采购人、供应商提供优质服务。该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资格有效期为:2013年10月15日至2016年10月15日。
认定第1317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资格名单(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doc(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认定第1317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资格名单.doc

27 KB, 下载次数: 2

.doc

27 KB, 下载次数: 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