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皖政办秘〔2012〕141号)文件精神,省政府决定,对部分涉及民生工作的政府部门开展政风评议。为做好这项工作,迎接省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组织的检查和评议,现就有关内容和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内容
省财政厅作为8个接受政风评议的政府部门之一,其评议对象包含全省财政系统,被评议的内容有5项。
一是依法行政。主要是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全面推进行政审批相对集中改革,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情况;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文明执法,有无失职渎职行为,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进行问责等情况。
二是工作落实。主要是民生工程领导责任制、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建立健全民生工程推进协调机制情况;民生工程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定期进行通报,工作调度、资金拨付、资金管理、管养机制,以及群众的知晓度和满意度等情况。
三是效能建设。主要是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AB岗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离岗告示制、责任追究制等效能建设八项制度落实情况;行政效率、长效机制建设等情况。
四是政务公开。主要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情况;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事内容、办事结果公开等情况。
五是廉政建设。主要是廉洁从政准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工作人员执行党政纪律等各项规定,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以及有无吃拿卡要、推诿扯皮、刁难群众等情况。
二、评议方法
省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将采取日常监督评价和集中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问卷测评。
日常监督评价主要包括民生工程办公室测评、投诉受理机构测评、政务公开办(政务服务中心)测评、“政风行风热线”测评、网上投诉受理情况测评。
集中评议分民主测评组测评和问卷调查两种测评办法。其中民主测评组测评是从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特邀监察员及新闻、企业、科教文卫等社会各界聘请政风评议员,组成民主测评组,通过走访服务对象、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综合分析,对参评单位进行打分评价;问卷调查测评是向企事业单位、外资企业等发放问卷测评;向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和在皖的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特邀监察员发放问卷测评;向市、县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单位发放问卷测评;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和建议。
三、评议结果的运用
政风建设评议结果经省政府审定后,将在省政府廉政会议上进行通报;评议结果将被纳入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省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将把评议中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反馈参评单位,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重点跟踪督查。
四、几点要求
一是思想高度重视。全省财政系统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保持党的纯洁性、迎接党的十八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创先争优”和制度绩效创新年活动,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领导讲话和制度规定,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政风建设和政风评议工作,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主动抓好这项工作。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各市、县(区)财政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各单位要实行政风建设和政风评议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把政风建设及政风评议工作议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共同抓好责任落实。在政风检查评议中出现的问题要进行问责,确保政风评议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各级财政部门要大力宣传党和国家以及我省的财政政策和财政工作,宣传财政保障改善民生的主要举措、制度建设、深化效能建设以及政风建设的工作成效和做法,让财政工作进一步深入民心,使社会各界更多地了解财政、理解财政、关心财政、支持财政工作。
四是形成上下联动。省政府办公厅明确要求,接受政风评议的政府部门,其政风评议对象包含全系统,因此,全省财政系统要树立财政系统“一盘棋”思想,坚持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协同联动,共同努力,齐抓共管,并以政风评议为抓手,大力推动政风建设的开展。
五是做好各项工作。政风建设重在平时,重在抓好财政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要以政风评议为契机,进一步坚持依法理财、依法行政,规范财政行为,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推动财政工作和事业的科学发展,以实际行动、良好状态和优秀的工作业绩迎接政风评议工作。
| 信息来源:安徽省财政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