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1 | | | | | | | | | |
2011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序号 | 三级指标 | 标准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分依据 | 备 注 |
名称 | 得分 | 名称 | 得分 | | 名称 | 得分 |
合计 | | | | | | 100 | | | |
项目管理绩效
(20分) | | 项目组织管理
(14分) | | 1 | 项目具体制度建设情况 | | 2 | 统筹县区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具体管理制度,具体管理制度符合规定得2分,否为0分 | 评价具体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 | |
2 | 机构人员配置及经费保障情况 | | 6 | 成立新农合领导小组,并下设县级经办机构得1分;乡镇人员配备符合规定得2分,否为0分;日常业务经费纳入预算,并予以充分保障。原则上,大县(农业人口达80万以上)不低于0.5元/参合人口,中等县(40--80万)不低于0.75元/参合人口,小县(40万以下)不低于1.0元/参合人口。其中,20万农业人口以下的县不少于20万元。达到上述标准的,得3分;达到80%--100%的,得2分;达到60%--80%的,得1分;低于60%的,得0分。 | 领导小组和经办机构的建设情况;项目县按省编办《关于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的通知》要求,招聘县、乡经办人员情况;评价是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3号)以及省卫生厅、财政厅、民政厅、农委《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皖卫农[2009]83号)文件,纳入财政预算并予以充分保障 。 | |
3 | 新农合医疗信息系统及监管设施配备到位情况 | | 3 | 监管设施到位,得1分;未到位为0分。新农合中心机房和数据中心建设地点符合规定,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与数据中心的无缝对接,计2分,否为0分 | 根据省卫生厅、省财政厅2008、2009、2011三年的《中央补助安徽省公共卫生专项资金新农合管理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获得中央补助资金的县的监管设施落实到位情况,按比例相应给分。 | |
4 | 就诊卡普及情况 | | 1 | 就诊卡(含IC卡、磁卡、射频卡、身份证等)以户为单位普及率80%以上计1分,80%以下计0分 | 评价就诊卡的普及情况 | |
5 | 项目宣传情况 | | 2 | 根据问卷调查得分表分析,90分以上计2分,80-90分计1.5分,60-80分计1分,60分以下计0分;调查内容包括住院起付线、报销比例、筹资方式等 | 根据现场调查以及问卷调查,评价农民对新农合政策的了解情况 | |
项目监督
(6分) | | 6 | 审计监督情况 | | 2 | 在相关审计监督部门检查中未发现违规现象计2分;检查结论存在严重违规现象披露计0分。 | 获取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资料,评价审计监督检查发挥的作用 | |
7 | 社会监督情况 | | 2 | 存在重大违规违纪事项被媒体曝光或存在举报投诉且经查属实事项计0分 ,否计2分 | 根据现场调查,了解严重违规违纪被媒体曝光,举报投诉属实情况 | |
8 | 项目公示情况 | | 2 | 执行县、乡、村三级公示制度计2分,否0分 | 根据现场调查以及问卷调查,评价县、乡、村三级公示制度执行情况 | |
资金管理绩效
(25分) | | 资金筹集到位情况
(10分) | | 9 | 县级配套资金到位率 | | 2 | 2011年实际配套资金到位率100%为2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每增加1个百分点,加0.5分,最多增加2分。 | 通过审查财务资料评价地方配套资金是否按文件规定的比例拨付到位。 | |
10 | 县级配套资金到位及时性 | | 2 | 县级申请201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时应配套资金到位,计2分,否为0分 | 通过审查财务资料评价地方配套资金到位及时性。 | |
11 | 年度个人缴费到位情况 | | 2 | 年度个人缴费到位计2分,否为0分 | 通过审查相关资料,评价年度个人缴费是否到位以及有无相关部门存在垫付个人缴费情况 | |
12 | 医疗救助配套资金到位情况 | | 2 | 对为医疗救助对象缴纳的参合金及时、足额到位得1分,否为0分;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的20%配套部分及时足额到位得,得1分,否为0分。 | 通过审查财务资料评价医疗救助资金到位情况。 | |
13 | 申报上级补助资金情况 | | 2 | 及时、准确申报上级财政补助资金材料得2分,否为0分;存在虚报参合人数、虚报地方补助资金等套取上级补助资金的行为,得0分,否为0.5分。 | 通过审查申报材料评价。 | |
资金管理及使用的规范性
(15分) | | 14 | 是否专户管理及专款专用 | | 3 | 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计1分,否为0分;银行账户的设立和管理符合规定计1分,否为0分;个人缴费资金按规定时间及时缴存财政专户的计1分,否为0分 | 通过审查财务资料,评价专项资金的使用过程中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银行账户的设立和管理符合规定 | |
15 | 住院按病种付费实施情况 | | 2 | 县级医疗机构选择不少于10组病种开展按病种付费。开展的,得2分;未开展的为0分。 | 通过审查县级医疗机构结报材料评价。 | |
16 | 门诊统筹实行“总额预算、分期支付、绩效考核”。 | | 2 | 按要求开展门诊统筹总额预算管理的,得2分。未按要求开展的,得0分。 | 根据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提高新农合门诊统筹补偿待遇并加快推进总额预算管理的意见》(皖卫农〔2011〕29号)文件 “2007年及之前启动新农合试点的县(市、区)以及2010年被评为“全省新农合工作先进县”的县(市、区),必须在2011年实行门诊统筹总额预算管理机制”的规定,通过审查开展情况进行评价。 | |
17 | 会计核算情况 | | 3 | 账务处理规范,符合制度规定计1分,否为0分;经办机构与财政部门、银行按月对账,账账相符计1分,否为0分;风险基金按规定提取计1分,否为0分; | 通过审查财务资料,评价基金账务处理是否规范,是否符合制度规定;经办机构与财政部门、银行是否每月对账,账账相符;风险基金是否按规定提取 | |
18 | 是否存在违规使用资金现象 | | 3 | 是否存在截留、挪用、套取、贪污、造假账、假凭证、平衡预算和工作经费等行为现象,每存在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通过审查财务资料,评价专项资金的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截留、挪用、套取、贪污、造假账、假凭证、平衡预算和工作经费等违规使用资金。 | |
19 | 新农合资金使用进度 | | 2 | 统筹资金累计结余在当年统筹资金的25%(含风险金)以内计2分;25-35%的得1分;大于35%的,得0分。 | 新农合基金财务账目 | |
项目效益绩效(55分) | | 参合农民受益情况(32分) | | 20 | 参合群众满意度 | | 4 | 根据问卷调查得分表分析,85分以上计4分,75-85分计3分,65-75分计2分,65分以下计0分 | 通过问卷调查,评价农民参合后对受益情况的满意程度。 | |
21 | 参合农民住院报销是否方便:即时结报开展情况 | | 5 | 参合农民在统筹区域范围内的公立医疗机构住院,出院时当场即可获得报销。当场报销的人次占出院人次95%以上的,得5分;90%--95%的,得4分;85%--90%的,得3分;80%--85%的,得2分;低于80%的,得0分。 | 查看结报材料评价。 | |
22 | 住院受益率情况 | | 4 | 住院受益率在全省平均值(2011年为6.59%)的±10%范围内的,得2分;超过±10%的,得1分。住院受益率较上年涨幅低于全省涨幅(2011年为0.32个百分点)的,得2分;超过全省平均涨幅的,得1分(但不含2011年与城镇居民医保合并的县)。 | 根据新农合年度报表计算。 | |
23 | 住院实际补偿比 | | 5 | 实际补偿比超过全省平均值(2011年为51.25%)的,得5分;低于全省平均值5%(即介于48.69%--51.25%之间的),得4分;低于全省平均值10%(即介于46.13%--48.69%之间的),得3分;低于全省平均值10%(即小于46.13%的),得2分。 | 根据新农合年度报表计算。 | |
24 | 住院可报费用占总费用比例 | | 6 | 县内医疗机构的住院可报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大于85%得6分;80%--85%之间的得5分;75%--80%的得4分;70%--75%的得3分;低于70%的,得0分。 | 根据省新农合信息系统平台数据计算。 | |
25 | 门诊受益率情况 | | 3 | 全年门诊统筹补偿人次占参合人口数的比率介于80--160%之间的计3分,介于160-200%或者40-80%之间的计2分,大于200%或者小于40%计1分。 | 根据省新农合信息系统平台数据计算。 | |
26 | 门诊报销比例 | | 2 | 乡村级门诊费用实际报销比例高于全省平均值(36%)的,得2分;30%--36%之间的,得1.5分;低于30%的,得1分。 | 根据新农合年度报表计算。乡村门诊报销比例等于乡村门诊补偿费用除以乡村门诊总费用。 | |
27 | 慢性病受益情况 | | 3 | 制定出台慢性病补偿的相关政策并开展慢性病补偿等工作,得3分;否为0分。 | 通过审查相关资料,评价慢性病补偿的开展情况。 | |
定点医疗机构监管情况(11分) | | 28 | 定点医疗机构动态管理情况 | | 4 | 建立定点医疗机构的动态管理机制,计2分,否为0分;年度实施检查和考核得2分,否为0分 | 评价对定点医疗机构动态管理情况 | |
29 | 医疗机构新农合目录药品规范使用情况 | | 2 | 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平均《目录》外用药比例在10%以内,计1分,否为0分;乡镇卫生院《目录》外用药费用不得超过药品总费用的5%,计1分,否为0分; | 通过新农合信息平台,评价医疗机构药品使用是否规范,符合规定 | |
30 | 县、乡级医疗机构次均住院费用涨幅情况 | | 5 | 与2010年同期相比:县级医疗机构次均住院费用上涨幅度不超过5%,得2.5分;涨幅为5%--10%,得1.5分;超过10%以上,得0分。与2010年同期相比:乡镇卫生院次均住院费用上涨幅度不超过8%,得2.5分;涨幅为8%--15%,得1.5分,超过15%以上,得0分。 | 根据新农合年度报表计算。 | |
项目作用发挥情况
(12分) | | 31 | 住院补偿资金流向情况 | | 2 | 县外医疗机构补偿资金所占比重较上年减少的,得2分;较上年增长幅度小于全省平均值(4.33个百分点)的,得1分;大于全省平均值的,得0分。 | 根据新农合年度报表计算。 | |
32 | 参合率 | | 5 | 参合率以95%为基数,大于95%得3分,小于95%每个百分点扣1分。农村中小学生随父母参加新农合,得2分,未随父母参加新农合,得0分。 | 参合率=参合人数占全县农业人口总数的比例,通过参合率指标来评价新农合政策的受欢迎程度 | |
33 | 村级门诊统筹联网结报率 | | 5 | 村级门诊统筹联网结报率90%(含)以上计5分,80(含)-90%计4分,70(含)-80%计3分,60(含)-70%计2分,50(含)-60%计1分,50%以下计0分。 | 村级门诊统筹联网结报率是指联网结报的定点村卫生室数占总村卫生室数的比例,通过计算村级门诊统筹的联网结报率,评价新农合门诊统筹政策实施的受益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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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负责人签字: 考核人员签字:
时间: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