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12年度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指标解释 |
项目决策(12分) | 补贴目标(4分) | 目标内容 | 4 | 制定2012年度农业保险工作目标(2分),并将目标细化(1分)、量化(1分)。 | 是否制定2012年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目标;目标是否明确、细化、量化。 |
决策过程(8分) | 决策依据 | 4 | 贯彻落实农业保险工作原则(2分)和工作要求(1分),结合本省实际,扎实推进农业保险工作(1分)。 | 贯彻“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原则和工作要求,结合本省实际,扎实推进农业保险工作。 |
决策程序 | 4 | “自下而上”编制农业保险承保计划(2分),及时申请纳入中央财政农保费补贴范围(1分),做到方案科学、措施可行(1分)。 | 申请参加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是否坚持自主自愿原则,申报是否及时、方案是否科学、措施是否可行。 |
项目管理(30分) | 资金到位(8分) | 资金到位率 | 5 | 省市县财政应承担保费补贴资金到位率100%(5分)、80%(含)至100%(4分)、60%(含)至80%(3分)、40%(含)至60%(2分)、20%(含)至40%(1分)、20%以下(0分)。 | 省市县财政应承担保费补贴资金是否按照省财政厅财金〔2008〕456号文件规定,足额到位。省市县财政应承担保费补贴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保费补贴资金/按照承保计划应到位补贴资金×100%。 |
资金到位时效 | 3 | 省市县财政应承担保费补贴资金列入年初预算(2分),并按要求及时划转市财政中央特设专户(1分);未列入年初预算,但年中办理预算追加,及时划转市财政特设专户,未影响农业保险工作顺利开展(2分);未列入年初预算,也未办理预算追加,影响农业保险工作顺利开展(0分)。 | 省市县财政应承担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是否及时到位;如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农业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农业保费补贴列入年初预算省市县占比=∑已列入年初预算个数/应列入年初预算个数*权数;其中省级25%、市级25%、县级50%。 |
资金管理(9分) | 保费补贴预决算 | 3 | 制定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2分),建立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决算制度,做到“一年一结”(1分)。 | 是否制定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建立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决算制度,做到“一年一结”。实行保费补贴“一年一结”的省市占比=∑已实行保费补贴“一年一结”的省市个数/应实行保费补贴“一年一结”的省市个数*权数;其中省级50%、市级50%。 |
保费补贴资金管理 | 2 | 试点市财政建立保费补贴备查账,及时反映补贴资金收支余情况(1分);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保费补贴现象(1分) | 试点市财政是否建立保费补贴备查账,及时反映补贴资金收支余情况;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保费补贴的现象。 |
保险机构会计核算 | 2 | 保险经办机构财务制度健全,收支规范(每家机构各0.5分);对农业保险资金单独建账、分险种核算(每家机构各0.5分)。 | 保险经办机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收支是否规范;会计核算是否符合省财政厅财金〔2011〕2276号文件规定,做到专户储存、单独建账、分险种核算。 |
巨灾风险准备金 | 2 | 保险经办机构严格按照规定比例提取种植业保险巨灾风险准备金(每家机构各0.5分),并按规定程序和范围使用(每家机构各0.5分)。 | 种植业保险巨灾风险准备金的提取、使用是否符合省财政厅财金〔2011〕2276号文件规定。 |
组织实施(13分) | 工作职责划分 | 2 | 地方政府与保险经办机构职责分工明确(1分);履职基本到位,未发生推诿扯皮等严重影响农业保险工作的事件(1分)。 | 地方政府与保险经办机构职责分工是否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皖政办〔2010〕31号文件规定界定,执行是否到位。 |
基层服务网络 | 3 | 试点地区经办机构乡镇、行政村农业保险服务站点实现全覆盖(3分)、80%(含)至100%(2.5分)、60%(含)至80%(2分)、40%(含)至60%(1.5分)、40%以下(0分)。 | 保险经办机构是否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皖政办〔2010〕31号文件要求,在经办地区建立基层农业保险服务体系。经办地区乡村农业保险站点覆盖率=∑已建农业保险服务站点乡村个数/应建农业保险服务站点乡村个数×权数;其中乡镇40%、行政村60%。 |
规范展业承保 | 2 | 保险经办机构展业承保坚持“见费出单”(1分)、投保公示制度(0.5分);以行政村为单位集中投保的,附项目齐全的承保清单(0.5分)。 | 保险经办机构展业承保,应执行“见费出单”制度,做到先收费、后出单;执行投保公示制度,投保情况在行政村张榜公示。 |
及时匹配保费 | 3 | 年度终了后45日内,上年度应匹配保费到位率90%(含)至100%(3分)、80%(含)至90%(2.5分)、70%(含)至80%(2分)、60%(含)至70%(1.5分)、50%(含)至60%(1分)、50%以下(0分)。 | 执行按照保费补贴管理规定,及时审核拨付保费补贴资金。应匹配保费补贴到位率=已匹配保费补贴资金/应匹配保费补贴资金×100%。 |
及时查勘理赔 | 3 | 养殖业保险结案周期天数同比持平或降低的(1分)、同比增加的(0分);其他保险采取分级分类查勘定损、未发生分摊或者变相均摊事件(1分);农业保险赔款通过转帐或财政“一卡通”支付到户(1分)。 | 养殖业保险查勘定损到户,其他保险采取分级分类查勘定损;农业保险赔款以转帐方式或通过财政“一卡通”支付到户。 |
项目绩效(58分) | 项目产出(26分) | 保险覆盖率 | 5 | 试点地区保险品种种养数量占比达到80%(含)至100%(5分)、60%(含)至80%(4分)、40%(含)至60%(3分)、20%(含)至40%(2分)、20%以下(0分)。 | 全省实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地区和品种占比情况。农业保险覆盖率=∑试点地区种、养品种数量/全省种养品种数量×权数;其中养殖业20%、种植业80%。 |
综合投保率 | 6 | 试点地区农业保险综合投保率60%(含)以上(6分)、50%(含)至60%(5分)、40%(含)至50%(4分)、30%(含)至40%(3分)、20%(含)至30%(2分)、20%以下(0分)。 | 试点地区保险品种实际承保数量与可承保数量的比例。农业保险覆盖率=∑全省种、养品种承保数量/试点地区种、养品种数量×权数;其中养殖业20%、种植业80%。 |
保险保障水平 | 5 | 种植业保险保障水平90%(含)以上(5分)、80%(含)至90%(4分)、70%(含)至80%(3分)、60%(含)至70%(2分)、50%(含)至60%(1分)、50%以下(0分)。 | 种植业保险金额占试点品种生产成本投入的比例。种植业保险保障水平=各保险品种保险金额之和/各保险品种直接物化成本之和。 |
资金放大倍数 | 4 | 与其他财政补贴方式相比,运用保费补贴方式支持“三农”,资金放大效应十分明显(4分)、比较明显(2分)、不够明显(0分)。 | 以保险保障金额和各级财政投入相比,说明财政资金的放大效应。 |
理赔兑现率 | 6 | 保险经办机构在规定时点理赔结案率90%(含)以上(6分)、80%(含)至90%(5分)、70%(含)至80%(4分)、60%(含)至70%(3分)、50%(含)至60%(2分)、50%以下(0分)。 | 保险经办机构是否及时足额理赔。保险机构理赔结案率=已结案件数量/已报案件数量×0.5+已结案件金额/已报告案件金额×0.5。 |
项目效益(32分) | 减少灾害损失 | 8 | 发挥保险经济补偿功能,受灾农户直接物化损失补偿率100%(8分)、90%(含)至100%(7分)、80%(含)至90%(6分)、70%(含)至80%(5分)、60%(含)至70%(4分)、50%(含)至60%(3分)、50%以下(0分)。 | 抽取一定数量不同受灾程度农户为样本,以样本农户保险赔款与直接物化成本损失之比,反映受灾农户直接物化成本损失补偿情况。 |
促进生产集约化 | 6 | 规模经营户数及种养规模增加,当年投保农户户均农业生产规模提高3%以上(6分)、2.5%(含)至3%(5分)、2%(含)至2.5%(4分)、1.5%(含)至2%(3分)、1%(含)至1.5%(2分)、0.5%(含)至1%(1分)、0.5%以下(0分)。 | 以种养两业户均投保数量的变化,反映农业生产集约化水平的变化。投保农户生产规模增长率=当年养殖业户均投保数量/上年养殖业户均投保数量×0.2+当年种植业户均播种面积/上年种植业户均播种面积×0.8。 |
社会效益 | 5 | 开展农业保险有利于改进农村社会管理(2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分)、推动农村社会进步(1分)。 | 开展农业保险,对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
可持续影响 | 5 | 农业保险制度设计合理(2分)、经营基本稳定(1分);基层推进机制健全(1分)、运转高效(1分)。 | 农业保险制度设计合理,公司经营稳定,基层操作顺畅,保险经办机构、农户和地方政府参与积极性较高。 |
农户满意度 | 8 | 调查特定农户保险满意率在90%(含)以上(8分)、80%(含)至90%(7分)、70%(含)至80%(6分)、60%(含)至70%(5分)、50%(含)至60%(4分)、40%(含)至50%(3分)、30%(含)至40%(2分)、20%(含)至30%(1分)、20%以下(0分)。 | 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参保农户(其中投保未出险农户、投保出险农户各占50%),调查其对农业保险服务是否满意。满意率=满意人数/调查总人数×100%。 |
安徽省2012年度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绩效评价项目 |
信息表(省级财政部门) |
序号 | 调查内容 | 内容填写 | 内容填写依据说明 |
1 | 项目名称 | 安徽省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 —— |
2 | 省级及以上保费补贴资金 | 万元 | 主要说明所填写内容的来源,如文字说明的出处(制度办法的发文单位和文件号),数字的收集方式和出处等。 |
3 | 目标制定情况 | 2012年农业保险目标内容: |
4 | 项目决策依据 | 在制定农业保险相关政策时:
是否贯彻落实农业保险工作原则 是( )否( ),具体做法为:
是否贯彻落实农业保险工作要求 是( )否( ),具体做法为:
在实际工作中是否积极推进农业保险工作 是( )否( ),具体做法为: |
5 | 项目决策程序 | 省级财政部门是否按照“自下而上”编制农业保险承保计划 是( )否();我省是否积极申请纳入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范围 是( )否();我省农业保险方案制定是否科学 是( )否(),措施是否可行 是( )否()。
具体做法说明: |
6 | 资金到位情况 | 按照全省承保计划和省财政保费补贴比例计算,省财政应承担保费补贴资金:万元;省财政实际到位保费补贴资金: 万元。
情况说明: |
7 | 资金到位时效 | 省级财政保费补贴是否纳入年初预算 是( )否( );若未列入预算年中是否及时追加 是( )否( );若未列入年初预算,也未追加,是否影响农业保险工作顺利开展 是( )否( )。
具体做法说明: |
8 | 保费补贴预决算 | 省级财政部门是否制定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办法 是( )否( );
是否建立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决算,做到“一年一结” 是( )否( );
情况说明: |
9 | 保险保障水平 | 种植业保险金额:水稻 元、玉米 元、棉花 元、大豆 元、小麦 元、油菜 元;
种植业保险品种直接物化成本:水稻 元、玉米 元、棉花 元、大豆 元、小麦 元、油菜 元。 |
10 | 保费补贴资金使用效果 | 农业保险金额合计 万元,各级财政农业保险应匹配保费补贴合计 万元,保险金是财政保费补贴的 倍;
情况说明:与其他财政补贴方式相比,运用保费补贴方式支持“三农”,资金放大效应情况(十分明显、比较明显、不够明显) |
11 | 社会效益 | 农业保险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积极作用: |
12 | 可持续影响 | 农业保险制度可行性:
保险经营情况稳定性:
基层推进机制是否健全 是( )否( ),运转是否高效 是( )否( )。 具体情况:
保险经办机构、农户和地方政府参与的积极性: |
13 | 农户满意度 | 抽查农户户数: 个
满意户数: 个;
不满意户数: 个。
具体情况: |
14 | 其它事项 | |
备注:本表由省财政厅填制。
安徽省2012年度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绩效评价 | 基础数据采集表(省农委) | 序号 | 调查内容 | 内容填写 | 内容填写依据说明 | 1 | 项目名称 | 安徽省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 —— | 2 | 保险覆盖率 | 试点地区能繁母猪年末存栏量 万头、奶牛年末存栏量 万头;
全省能繁母猪年末存栏量 万头 、奶牛年末存栏量 万头。
试点地区保险农作物播种面积 万亩,其中水稻 万亩、玉米 万亩、棉花 万亩、大豆 万亩、小麦 万亩、油菜 万亩;
全省保险农作物播种面积 万亩,其中水稻 万亩、玉米 万亩、棉花 万亩、大豆 万亩、小麦 万亩、油菜 万亩。
情况说明:不方便按照格式填写可以采用文字说明的方式填写。 | 主要说明所填写内容的来源,如文字说明的出处(制度办法的发文单位和文件号),数字的收集方式和出处等。 | 3 | 其它事项 | | 备注:本表由省农委填制。
安徽省2012年度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绩效评价基础 | 数据采集表(市县财政部门) | 序号 | 调查内容 | 内容填写 | 内容填写依据说明 | 1 | 项目名称 | 安徽省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 —— | 2 | 市县财政保费补贴资金 | 市级 万元、县级 万元 | 主要说明所填写内容的来源,如文字说明的出处(制度办法的发文单位和文件号),数字的收集方式和出处等。 | 3 | 资金到位情况 | 按照本地承保计划和本级财政保费补贴比例计算,本级财政应承担保费补贴资金:万元;本级财政实际到位保费补贴资金: 万元。
情况说明: | 4 | 资金到位时效 | 市县财政保费补贴是否纳入年初预算 是( )否( );若未列入预算,年中是否及时追加 是( )否( );若未列入年初预算,也未追加,是否影响农业保险工作顺利开展 是( )否( )。
具体做法说明: | 5 | 保费补贴预决算 | 市级财政部门是否制定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办法 是( )否( );
是否建立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决算制度,做到“一年一结” 是( )否( );
情况说明: | 6 | 保费补贴资金管理 | 试点市财政建立保费补贴备查账,反映补贴资金收支余情况 是( )否( );
试点市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保费补贴现象 是( )否( ) | 7 | 基层政府和保险经办机构工作职责划分 | 地方政府与保险经办机构职责分工是否明确 是( )否( );职责履行是否到位 是( )否( ),有无发生推诿、扯皮等影响农业保险工作的事件 是( )否( )。
具体做法说明: | 8 | 及时匹配保费 | 年度终了后45日内,上年度应匹配农业保险保费 万元;实际拨付经办保险机构保费补贴资金 万元。 | 9 | 其它事项 | | 备注:1.本表由市、县财政部门填制。 | 2.各市财政部门编制全市基础数据采集汇总表(并附本级和所辖县基础数据采集表),上报省财政厅。 |
安徽省2012年度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绩效评价 | 基础数据采集表(保险经办机构) | 序号 | 调查内容 | 内容填写 | 内容填写依据说明 | 1 | 项目名称 | 安徽省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 —— | 2 | 保险经办机构财务制度建设及会计核算情况 | 保险经办机构是否建立了财务制度 是( )否( ),是否单独建账 是( )否( ),是否分险种核算 是( )否( )。
情况说明: | 主要说明所填写内容的来源,如文字说明的出处(制度办法的发文单位和文件号),数字的收集方式和出处等。 | 3 | 巨灾风险准备金提取使用情况 | 保险经办机构是否严格按照规定比例提取种植业保险巨灾风险准备金 是( )否( );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和范围使用 是( )否( )。
情况说明: | 4 | 乡村基层服务网络建设情况 | 经办种植业保险市县所辖乡镇 个,建立乡镇农业保险服务站(点) 个,专职或兼职协保员 人;
经办种植业保险市县所辖行政村 个,建立村农业保险服务点 个,专职或兼职协保员 人。 | 5 | 规范展业承保 | 保险经办机构展业承保是否坚持“见费出单” 是( )否( );
是否坚持投保公示制度 是( )否( );以行政村为单位投保的,是否附项目齐全的承保清单 是( )否( )。
具体做法说明: | 6 | 及时查勘理赔 | 养殖业保险结案周期天数:2011年 天、2012年 天;
种植业保险是否采取分级分类查勘定损 是( )否( );是否有分摊或变相均摊事件发生 是( )否( );农业保险赔款是否通过转账或“一卡通”支付到户 是( )否( )。 | 7 | 农业保险投保情况 | 全省养殖品种承保数量 万头,其中能繁母猪 万头、奶牛 万头;
全省大宗农作物承保数量 万亩,其中水稻 万亩、玉米 万亩、棉花 万亩、大豆 万亩、小麦 万亩、油菜 万亩;
情况说明: | 8 | 理赔兑现率 | 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特定时点(午季作物为当年7月31日、秋季作物为次年1月15日和养殖业为当年12月31日)已报案件数量 件、已结案件数量 件;
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特定时点(午季作物为当年7月31日、秋季作物为次年1月15日和养殖业为当年12月31日)已报案件金额 万元、已结案件金额 万元。 | 9 | 减少灾害损失 | 水稻直接物化成本损失共计抽取样本15个、不同损失率各抽取5个,其中30%、50%、80%损失率的直接物化成本损失分别为 元、 元、 元,分别获得保险赔款 元、 元、元;小麦直接物化成本损失共计抽取样本15个、不同损失率各抽取5个,其中30%、50%、80%损失率的直接物化成本损失分别为 元、 元、 元,分别获得保险赔款 元、 元、 元;
情况说明: | 10 | 促进生产集约化 | 当年养殖业户均投保数量 头,上年养殖业户均投保数量 头;
当年种植业户均播种面积 亩,上年种植业户均播种面积 亩。 | 11 | 其它事项 | | 备注:本表由省级保险经办机构填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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