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根据规定,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以下简称新增费)主要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耕地开发等方面的支出。按照“先有办法,后分资金”原则,我省先后制订了相关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统筹安排新增费,先后开展了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不同类型的土地整治工作,在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水平,促进农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随着财政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新增费管理,不断优化支出结构,适应资金分配和项目管理方式改变的需要,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我们研究制订了《山东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办法共八章四十一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章,总则。共六条,包括制定依据、适用范围、使用原则以及部门职责分工等。
第二章,使用范围。共十条,对具体支出方向以及不可列支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
第三章,预算管理。共三条,对预算编制原则、编制程序、预算绩效目标等内容作出了规定。
第四章,省对下新增费分配管理。共六条,规定了分配方式种类,对每类分配方式进行了说明,并提出了资金分配后市县职责等。
第五章,资金使用管理。共四条,规定了资金支付方式,严格了资金适用范围,并对结余结转资金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
第六章,资金绩效管理。共四条,包括资金绩效考评的指标体系、职责分工、委托第三方机构独立评价等。
第七章,资金监督管理。共六条,包括监督原则、职责分工等,并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作出了规定。
第八章,附则。共两条,包括施行时间、有效期限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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