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932
  • Tax100会员 33641
查看: 185|回复: 0

[财政部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军建离退休干部住房移交地方政府管理所涉及契税的通知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34259
2020-12-20 10: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czj.sh.gov.cn/zys_8908/zcfg_8983/zcfb_8985/sszc_8998/20040220/0017-159613.html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军建离退休干部住房移交地方政府管理所涉及契税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4-02-2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军建离退休干部住房移交地方政府管理所涉及契税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指示精神,民政部,总后勤部等八部(委,局)日前发出的<关于印发<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住房保障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2000]后营字第70号)规定:军队离退休干部住房由国家投资建设,军队和地方共同承担建房任务,其中军队承建部分完工后应逐步移交地方政府管理.
军建离退休干部住房移交地方政府管理是军队离退休干部住房保障和管理方式的调整,是军队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措施之一.为配合国务院,中央军委决策的顺利实施,免征军建离退休干部住房及附属用房移交地方政府管理所涉及的契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