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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政策] 综合处 转发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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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czt.ah.gov.cn/public/7041/140045271.html
发文单位: 综合处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综合处 转发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1-08-17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综合处
转发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财政局、教育局:
现将《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1〕4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认真履行职责。要严格按照《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资金使用原则、范围与标准,以及项目申报审批程序和资金使用要求,切实规范和加强项目管理。各地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积极开展绩效评价,切实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各地文明办要会同财政部门、教育部门认真做好项目审核和申报工作,督促项目主管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财政、教育部门要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会商机制,齐心协力,抓好项目管理各项工作。
二、加强监督检查。要加强对项目资金和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项目实施指导。要定期对本地项目资金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统计调查,及时、全面、准确地分析掌握项目建设和使用情况。各市财政局、教育局要于2月底前,将上一年度项目资金 分配使用情况和项目执行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正式文件,含电子版)报送省财政厅、教育厅。省财政厅、教育厅将采取适当方式对各市项目资金使用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二O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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