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关于省水利厅所属省水利志编辑室等十单位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函
你厅《关于增加政府非税收入执收单位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同意安徽省水利志编辑室、安徽省水利引用外资办公室、安徽省水文局、安徽省农村饮水管理总站、安徽省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管理局、安徽省淠史杭灌区管理总局、安徽省驷马山引江工程管理处、安徽省龙河口水库管理处、安徽省机电排灌总站和安徽省水利规划办公室等10单位收取的“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纳入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具体项目表附后)。具体有关事宜,请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安徽省水利厅政府非税收入收缴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非税〔2005〕1455号)执行。
附件:安徽省水利志编辑室等十单位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实施情况一览表731.xls(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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