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处
关于2009年度地方金融企业产权登记报表编制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市财政局,省直有关金融机构: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财金〔2006〕8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和各单位《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报表》编制质量、报送实效等情况,我们对2009年度地方金融企业产权登记报表工作进行了综合考评。现对以下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一、市级财政部门先进单位:淮南市财政局金融科、淮北市财政局金融科、阜阳市财政局金融科、铜陵市财政局金融国际债务科、黄山市财政局外事金融科、马鞍山市金融外资科、滁州市财政局金融科、蚌埠市财政局金融科、合肥市财政局金融处、池州市财政局综合(金融)科。
二、省直金融机构先进单位: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期货、徽商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国元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通报。
二O一O年七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