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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政策] 安徽省财政厅 关于调整2009年新型农民培训工程任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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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czt.ah.gov.cn/public/7041/140039901.html
发文单位: 安徽省财政厅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安徽省财政厅 关于调整2009年新型农民培训工程任务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9-08-3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安徽省财政厅
关于调整2009年新型农民培训工程任务的通知


各市民生办、农委:
在2月3日全省民生工程暨财政工作会议上,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了2009年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其中新型农民培训工程子项目农民科技培训任务为6万人。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09〕95号)文件,原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等项目已确定整合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我省有39个县承担这一项目。经研究,现就有关市、县民生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目标任务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定45个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项目县中,未列入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的19个县(见附件一),不再承担新型农民科技培训任务。
二、承担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的39个县,组织实施2009年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项目,其中有原定项目县26个,新增项目县13个(见附件二)。每县各培训1550人,全省共培训6.045万人。
请各市根据调整后的培训任务,尽快组织所辖项目县启动培训工作,确保完成全年民生工程目标任务。
附件:1.不再承担2009年新型农民科技培训任务的19个县名单
2.2009年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项目县及培训任务调整计划表

  二〇〇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相关附件:
47.关于调整2009年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任务的通知.doc(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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