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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政策] 政策解读之四十九:设立基层文物保护和博物馆维修专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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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9 10: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解读之四十九:设立基层文物保护和博物馆维修专项经费


   内容:为改善我省文物保护条件,发展繁荣我省文物事业,2008年,省级财政将投入2000万元改善文物保护单位与博物馆的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有效改进全省文物保存环境,保障文物安全和完整。
针对我省大多数基层文物保护单位维护需求和博物馆维护需求,库房面积不符合文物保管要求,保管条件简陋,技术保护手段落后,安防和消防设施不完善的现状, 2008年,我省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认真贯彻“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积极筹措资金用于基层文物保护和博物馆维修。今年省级安排的2000万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两方面的文物保护工作:一是用于维护和抢救县级以上基层文物保护单位;二是改造和完善县级博物馆文物储存保管条件、配置安防设施等。在切实做好文物保护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文物的社会教育作用、历史借鉴作用和科学研究作用。
点评:作为一种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文物的价值体现在其历史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观赏价值、经济价值等方面。文物具有书本知识不能替代的形象性和直观性,凝结着我们祖先的智慧和创造力,它是我们国家、民族发展的实物见证,会激起人们强烈的民族自豪感和爱国热忱。做好文物保护意义非常重大。
目前,江西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613个,珍藏了大量的文物藏品。但是大多数基层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文物保护条件较差,存在着很多问题:如保管条件简陋,技术保护手段落后等等,这种状况严重威胁文物的寿命和安全,迫切需要得到改善。省财政设立基层文物保护和博物馆维修专项经费,有望初步解决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可移动文物保存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改善江西文物保护条件。
(南昌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黄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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