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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政策] 关于《山东省卫生健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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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9 10:07: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山东省卫生健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2019年5月,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山东省卫生健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财社〔2019〕20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依据

为规范和加强山东省卫生健康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67号)、《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19〕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鲁政发〔2019〕l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2号)等有关规定,起草《山东省卫生健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二、起草过程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养老和养老服务业发展方面有关政策,结合我省实际,我们起草了《暂行办法》初稿,征求了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意见,并达成一致,形成了《暂行办法》。

三、主要内容

《暂行办法》共五章19条内容。

(一)总则。该部分内容明确了《暂行办法》的制定依据、来源及用途、有关部门职责分工等。

(二)预算编制。该部分内容明确了卫生健康资金预算编制流程、要求,以及资金投向和支出内容。

(三)预算执行。该部分内容主要规定了卫生健康资金分配下达的具体程序以及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政府采购执行等。

(四)监督管理。重点对卫生健康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监督核查、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等内容予以明确。

(五)附则。明确了《暂行办法》有效期等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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