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912
Tax100会员
32630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
安徽
›
一文了解耕地占用税相关知识~
12366甬税有声|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篇文章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3号|河北省退役军人保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领证过年!这3项证书正在发放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669
|
回复:
0
一文了解耕地占用税相关知识~
[复制链接]
安徽政策君
安徽政策君
当前离线
积分
10819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1万
积分
版主
积分
10819
发消息
2020-12-19 00:25:13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芜湖税务
标题:
一文了解耕地占用税相关知识~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NjgyMjgzMA==&mid=2652947055&idx=1&sn=221a96be7efd7f270ed9880e686ce152&chksm=bd37082e8a40813875855bcdd78ce2bc8d38dddc61430d0b85434845cbfc4e012c21a081ea67#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12-18
二维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9日通过,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01
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
02
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
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03
耕地占用税的应纳税额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属于耕地占用税征税范围的土地(以下简称“应税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应税土地当地适用税额计税,实行一次性征收。
耕地占用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
=
应税土地面积×适用税额。
应税土地面积包括经批准占用面积和未经批准占用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
当地适用税额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人均耕地面积和经济发展等情况,在前款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平均水平,不得低于本法所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占用税平均税额表》规定的平均税额。
01
人均耕地不超过一亩的地区
每平方米为十元至五十元
02
人均耕地超过一亩但不超过二亩的地区
每平方米为八元至四十元
03
人均耕地超过二亩但不超过三亩的地区
每平方米为六元至三十元
04
人均耕地超过三亩的地区
每平方米为五元至二十五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占用税平均税额表
04
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的书面通知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
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定的纳税人实际占用耕地的当日。
因挖损、采矿塌陷、压占、污染等损毁耕地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认定损毁耕地的当日。
经批准改变用途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批准文件的当日;未经批准改变用途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定纳税人改变原占地用途的当日。
05
耕地占用税相关优惠政策
1
免征:
1、军事设施、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
免征
耕地占用税。
2、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新建自用住宅占用耕地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部分,
免征
耕地占用税。
3、农村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残疾军人以及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自用住宅,
免征
耕地占用税。
2
减征:
1、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水利工程占用耕地,
减按每平方米二元
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2、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
减半征收
耕地占用税;
3
不免征(税总公告2019年第81号):
1、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后,纳税人改变原占地用途,不再属于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情形的,应当按照当地适用税额补缴耕地占用税。
2、学校内经营性场所和教职工住房占用耕地。
3、不在规定范围内的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水利工程
06
耕地占用税如何申报
自2020年12月1日起,纳税人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使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30号)发布的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不再使用。
Pic/01
财产和行为税申报表
(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7号
)
申报渠道
纳税人可通过安徽省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网址:https://etax.anhui.chinatax.gov.cn。
通过“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模块,以及“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模块进行申报,或在主页“搜索”栏输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以及“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模块名称进行申报。
01
02
03
04
05
滑动查看更多
01
02
03
04
05
滑动查看更多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图片
07
耕地占用税征收部门
耕地占用税由税务机关征收。
08
安徽省各市的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繁昌区税务局
审核:芜湖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
编发:芜湖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相关帖子
•
2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金融业“做加法”支持碳减排
•
六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百余项改革举措利企便民
•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国常会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