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
关于安徽省对口支援松潘县干部生活待遇问题的通知
财行〔2008〕1320号
安徽省驻松潘县援建办公室:
为做好我省对口支援松潘县恢复重建工作,落实和保障好援建干部的生活待遇,经研究,现对有关补助问题明确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根据省对口支援松潘县灾后重建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松潘县恢复重建工作的需要,由省对口支援松潘县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选派的援建干部。
二、生活待遇
在原所在单位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基础上,除按照《关于援建汶川地震灾区工作人员出差费用问题的通知》(财行〔2008〕611号)执行外,对每位援建干部按照每月1000元发放生活补贴,同时按照每人每年3000元的标准发放御寒补助。考虑到援建地区工作条件较为艰苦,对每位援建干部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援建期间,每人每年可享受30天探亲休假,援建期间的医疗费、探亲差旅费据实报销。
三、经费来源
援建干部的伙食补助、生活补贴、御寒补助和人身意外保险由省财政安排,所需经费经省援建办核定后由省财政统一拨付。公杂费补助及援建期间的医疗费、探亲差旅费按原渠道解决。
二OO八年十一月四日
主题词:对口支援△ 生活 待遇 通知
抄送:安徽省对口支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徽省对口支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安徽省财政厅办公室 印发50份 2008年11月1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