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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政策] 安徽省财政厅 转发无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和发放工作责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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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8 10:26: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czt.ah.gov.cn/public/7041/140037201.html
发文单位: 安徽省财政厅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安徽省财政厅 转发无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和发放工作责任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8-11-04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安徽省财政厅
转发无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和发放工作责任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和发放工作,无为县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上下联动、横向协调”的原则,明确相关单位和部门的任务和职责,措施有力,操作性强,对全省具有示范作用。现将无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和发放工作责任的通知》,转发给你们,供学习借鉴。
加强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和发放工作,是更好地落实党和国家惠民政策和我省民生工程的有效措施,是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各地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和发放工作,学习借鉴无为县的做法,按照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发放改革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争取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协作配合,进一步明确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和发放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制,真正建立起“分工科学、责任明确、层层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确保党的各项惠农政策真正落实到位。




二OO八年十一月四日


相关附件:
关于进一步明确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和发放工作责任的通知.doc(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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