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试行办法》的通知
省国资委、省直有关单位、有关省属企业:
为规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工作,根据《安徽省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皖政〔2007〕126号)等规定,我们制定了《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试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试行办法;
2、××××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不发部门、
企业);
3、××××年省级预算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4、××××年省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相关附件:
预算编报办法.doc(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附件2.xls(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附件3.xls(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附件4.xls(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