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
关于设立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发放服务监督电话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
为切实加大对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发放和管理的监督力度,方便广大农民群众对国家惠农政策的咨询和投诉,省财政厅决定在全省财政系统设立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发放服务监督电话(简称服务监督电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财政厅和各市、县(市、区)级财政部门设立服务监督电话,主要提供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发放和管理过程中有关政策的咨询服务,受理群众举报,发现和纠正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发放过程中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二、各级财政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接听服务监督电话,认真做好电话记录,在正常工作时间提供服务,对咨询要耐心细致解答,对举报问题要在两个工作日内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确保广大农民群众满意。
三、省财政厅将在《安徽日报》公布全省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发放服务监督电话号码。各地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利用各种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布,让广大农民群众尽快了解和掌握。
请各市财政局在7月底前将本地区服务监督电话汇总上报省财政厅农村局。报送方式:财政内网邮箱或外网电子邮箱:fany711011@126.com(联系人:范勇,联系方式:0551-5100248)
二OO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